良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团队带头人。曾任省律协四届、五届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他长期担任市长接待日接待顾问和市人大会议法律咨询服务人员,多次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涉法信访案件处理听证会,发表的法律意见得到市领导的好评。几十年如一日免费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担任李宅社区七个自然村及奎吾堂村的法律顾问。作为所内的业务骨干,每年的业务量在本所名列前茅,承办的案件当事人满意率高。曾获市司法局“办案能手”(1998年)及“特别贡献奖”(2005年),论文在省律协曾连续三年获奖。曾被律师与法制杂志社选入浙江名律师的心血历程《仗义人间》一书。《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的监督问题初探》一文于1996年在《浙江检察》发表后,被中央党校、北京大学编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书,系全国最早提出该论题的作者之一。在市司法局组织的辩护词、代理词评选中获一等奖。作为党支部书记,能带头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带动全体律师与市委、司法局党委政治上保持一致,在本市旧城改造工作中,配合市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