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江峰)昨日下午,经过城东派出所民警全力侦查,发生在歌山镇泮田村的“枪伤人”事件终于水落石出,伤人的枪支为打猎用的单管猎枪,三单乡三单村猎户单某非法出借猎枪给他人使用,引发了伤人事故。 据了解,7日上午,歌山镇泮田村蒋生龙和蒋美巧在自家养猪场附近忙活。10时许,丈夫蒋生龙听到好似枪击的响声,此时,妻子蒋美巧的左脸颊冒出了鲜血。据蒋生龙回忆,附近有一条笔直的水泥路,距离夫妇俩100米左右的地方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当时一只鸟被打落,有人从车上下来捡鸟,蒋生龙估计妻子脸受伤和他们有关。当时夫妇俩就上前找那两人,车里的两人还陪受伤的蒋美巧去了医院。 当天晚上11时许,城东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派出所马上向局里汇报,市公安局当即指示治安大队协助调查“不明枪支”。由于不知道打枪人的姓名等信息,接警后第二天上午,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通过医院和卡口的监控信息,锁定了当事人为家住吴宁街道西园社区西岘小区的卢某和杜某,当时就依法传唤他们。9日上午,卢某和杜某到城东派出所接受询问,但是两人否认用过枪,说当时用的是弹弓。民警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让两人离开派出所后依然积极调查取证,11日找到了当时的目击证人金某,掌握了旁证。 昨日,民警再次依法传唤卢某和杜某。据交代,事发当日,两人开车去打鸟,车是卢某开的,当车开到歌山镇淑玉村和泮田村附近时,看到前方有一只鸟,卢某在驾驶室座位上朝鸟开了一枪,那只鸟被击中后,杜某刚想去捡鸟,便听到远处一女子发出“哎哟”声。另据交代,事发当晚11时许,卢某和杜某连夜赶到三单乡,把借来的单管猎枪和多余的子弹还给了单某。昨日下午,办案民警专门赶到三单乡,查明了这支猎枪,现这支猎枪已被依法收缴。 此案发生后,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猎枪进行专项清理,对猎户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民用枪支的保管、使用。 另据了解,对非法出借猎枪及非法使用猎枪的相关嫌疑人,警方将依法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