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祥 通讯员 杜娅玲 本报讯 近日,市总工会举办《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全市100多名规模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和各镇乡(街道)总工会(工会)主席学习,内容涉及条例的制订、解读和贯彻实施等多个方面。 据介绍,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我省区域内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适应该条例,都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行厂务公开、开展工资平等协商活动,都要突出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 据悉,我市目前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的建制率均已超过80%;全市推行厂务公开的非公有制企业有1273家,推行面为87%,建立职代会制度的有1216家,建制率为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