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单昌瑜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节能办获悉,11月和12月份,我市仍将实行限电。 市节能办和市有序用电办公室日前发出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节能限电工作,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该文件要求,今年最后两个月我市将按以下方案实施限电:继续对无证、无照和无税企业采取停产限电措施;对高压工业用户中变压器容量在200千伏安以上的规模以下企业,继续停产限电;高能耗、重污染企业继续按照原限电方案执行;宾馆、商场、饭店等非工业用户继续按原限电方案执行;砖瓦窑企业继续按原限电方案执行;全市所有路灯照明采取“开一半、停一半”措施,所有景观灯、霓虹灯暂时关闭。 限电期间,企业可按用电申报安装总量的10%,保留必要的安保和生活用电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