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楼瑶琳 本报讯 8日,永康人陈家成向本报反映,说他接揽了我市一老板的活,原本能领到17000元工钱,目前只领到1000元。 陈家成今年60岁,是永康市棠溪乡上马村人,以接揽刷漆活为生。去年9月份,我市某公司老板张华(化名)承包了南马镇防军村一公共休闲场所的建设工程,陈家成接揽了刷漆活后,叫了5名工人干活,陈家成负责工人的吃喝。 10月底,一名姓包的老板在辽宁省抚顺市接到一工程后,转给了张华。由陈家成和几名工友运送一尊六角亭雕塑到抚顺市清源满族自治县南口前村,并由陈家成负责六角亭的刷漆工作,其间,吃住由包老板负责。 陈家成说:“到了12月份,抚顺下大雪,张华叫我们先回去,所以工程没有完成。但我向他讨要工钱时,他就以我们未完成工程拒绝支付。从去年9月份到年底为止,我只从公司的分管人蒋德华处领到过1000元钱。今年,张华让我去抚顺把尚未完成的工程做完,7月份,我一人前往抚顺,其间,吃住费用都是我自己垫付的。花一个月时间完成工程后,我再次向他讨要工钱时,却再遭拒付。” 记者联系了蒋德华,他说他其实并不负责发工钱,当时只是因为觉得陈家成经济困难,所以分两次支给他1000元钱。 记者联系到张华,询问情况时,他说:“陈家成的工资已经结清了。今年他说去抚顺做去年尚未完工的活,我想着可以让他多赚一点,就同意了。因为这个工程是我从另外一位老板那里承包过来的,所以他完工后就已经在那边领取了应得的工钱。他再次向我要不是拿两份工钱了吗?” 陈家成却说:“我是去年9月份和张华签合同的,并没有和包老板签合同,怎么会到包老板处领取工资呢?我和谁签合同,就向谁要工资。干活期间,油漆的本钱都是我自己垫付的,之前给我干活的工人向我讨要工钱,我都没钱给啊。我六十岁的人了,只想挣点钱混口饭吃,如果钱拿到了我怎么会拖欠工友工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