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冀发工具有限公司股东浙江冀发电器有限公司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一亿五千九百三十五万九千七百元减少至五千万元。请相关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前来公司申报,要求公司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浙江冀发工具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