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国平 本报讯 为了更好地帮助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日前,市慈善总会出资20万元左右,用于资助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据了解,本次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民办学校),但高中段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本项资助。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名额不超过200个;初中(高中)每生每年1000元,名额不超过100个。 本次资助申请参照每学年学生资助申请的流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对学生申请的资料仔细核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确保信息真实可靠,真正把最需要资助的困难学生报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