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确保我市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完成,近日,我市专门成立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地名普查工作全面推开。 本次普查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地名普查主要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通过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但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开发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从而发挥地名在促进东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基础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