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祥 通讯员 王江红 本报讯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表彰了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南马镇花园村获此殊荣,成为我市首个且唯一创建成功的村庄,再添一张国字号金名片。 花园村是全国文明村,30多年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出村、选举不拉票。特别是近年来,花园村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民主法治”,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极大地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形成了各项工作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良好局面。 如今,花园村凡是重大决策和各项政策的实施都由集体讨论决定;坚持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制定的管理规章和村规民约分村级组织、党员以及村民三块,内容涉及各个方面;成立了花园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外来人员管理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等。 此外,花园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如设立法制宣传专栏、通过《花园报》和黑板报说法普法等;以花园党校为阵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在花园图书馆配置法律图书,使村民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花园村还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打造和谐平安花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受到上级党委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