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楼瑶琳 通讯员 马骞 本报讯 近日,市福雕工艺品厂起诉我市一家家居用品企业侵权的案子有了结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福雕工艺品厂胜诉。 据悉,去年1月份,市福雕工艺品厂负责人发现被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公司网站上,展示、销售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侵权产品《爱丽丝》,并于当年7月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法院对福雕工艺品厂提交的封存公证记录光盘进行拆封,并当庭播放,将原告登记作品《爱丽丝》与涉案作品《花开富贵》进行比对,发现两块浮雕作品中,许多细节构图等方面都近似。 根据有效的证据,以及当事人的陈述,法院做出了涉案作品《花开富贵》侵权的认定。认为被告未经原告的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对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进行展示、发行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的美术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应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美术作品著作权产品的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万元。 据悉,福雕工艺品厂在抓好品牌建设和培育的同时,也十分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已申请70多项外观专利和200多项著作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