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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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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防溺水,全社会都有责任
2016-06-20

    □曹洪刚

    暑期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据新浪网报道,广东揭阳市空港区6名刚结束高考的学生到水库玩水,其中3男1女四名学生不幸溺水身亡,给刚刚开始的暑期生活抹上了黑色,对各自的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每年暑假前夕,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都要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千叮咛万嘱咐中小学生不能私自到池塘水库游泳,遇到溺水事故要懂得自我救助。但与家长的忧心忡忡、学校的郑重提醒、社会的大声疾呼形成强烈对比,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依旧高发。据媒体调查,在14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原因中,溺水事故占57%,并且呈连年增长趋势。在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上,教育部有关司局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指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看来,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高发,已成为全社会之痛。

    溺亡之所以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第一杀手”,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相关部门安全管理不到位,溺水者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学校安全警示教育缺失,等等。但最关键的是许多中小学生暑期无处可去,为了消暑只能私自到野外游泳,进而导致溺水悲剧的发生。据调查,在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中,存在着节假日多于平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多于本地小孩、农村孩子多于城里孩子的“三多”现象,说明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之所以高发,与中小学生的生活环境、家长的安全监护存在着紧密联系。

    预防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有关方面都有责任。政府层面,职能部门要加强公益性游乐场所建设,让暑假中小学生尤其是务工人员子女、农村孩子有安全的消暑去处,避免因天气炎热私自到野外游泳。在危险水域醒目处要设置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牌或提示语,进一步加强对池塘、水库、沟渠的巡查监管,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机率。家庭层面,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对孩子的暑期生活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活动、知归时,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有条件的家庭,应在确保孩子安全的前提下,选择专业的游泳培训,教孩子学会游泳,让其掌握自我救助的技能。社会层面,每一名市民都要用实际行动关心、关注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高发现象,对中小学生私自到野外游泳及时制止或报警,避免悲剧的发生。学校作为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机构,更要把暑期溺水防范列入安全教育课程范畴,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班会等各种载体,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的溺水防范意识,提高自我救助能力,确保暑假后安全归校的学生一个都不少。

    暑期即将来临,社会各界应共筑安全堤坝,杜绝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溺亡之所以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第一杀手”,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相关部门安全管理不到位,溺水者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学校安全警示教育缺失,等等。但最关键的是许多中小学生暑期无处可去,为了消暑只能私自到野外游泳,进而导致溺水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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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日报 时评 00010 防溺水,全社会都有责任 2016-6-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