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晓伟 本报讯 超速50%以上、酒后驾驶机动车都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犯法,最后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你23日不是刚处理过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吗?怎么今天又来了?”26日上午,面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中心工作人员的询问,驾驶人张某连声叹气。 24日晚,张某吃晚饭时喝了点酒。酒足饭饱后,他又驾车赶往别处,行驶到横店镇都督南街时,被设卡民警拦下接受检查。在检查中,民警闻到张某身上有酒气,就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达到0.78mg/ml,达到了酒后驾车标准。 民警要求张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张某只出示了行驶证。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张某只好将身份证交给民警。在将其身份证输入警务通后,警务通显示,张某的驾驶证在12月23日处理超速50%以上违法时,因记满12分被处罚中心依法扣留。同时,警务通还显示,张某驾驶的机动车已超过年审时间。 张某因一时的侥幸,不但要接受记分和罚款处罚,还要重新参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