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薛慧素 本报讯 近日,有人发现一件“奇事”:横店镇度假村路18号前人行道上的垃圾箱“走位”了。 当天上午,有环卫人员反映横店镇度假村路18号前垃圾箱被拆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横店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原先位置上的垃圾箱竟然被人拆了放在旁边。 经执法人员查实,该垃圾箱是由优燃蜀火锅店负责人刘某安排人员拆掉的,原因是垃圾箱正对着该店,影响不好。因当事人涉嫌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负责人刘某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将垃圾箱恢复原状。事后,当事人及时对垃圾箱进行了复原。 据悉,此类案件,横店分局在去年8月份就查处过一起。 执法人员提醒: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属于公共财产,需要大家共同爱护,人人要从自身做起,以破坏环境卫生设施为耻,养成自觉爱护的好习惯。反之,损坏公共环境卫生设施,严重者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