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凯迪 通讯员 方裕健 本报讯 清明节小长假,全市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弃休假,积极参与禁燃行动。其间,我市只发现并查处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行政处罚1人。“全面禁燃”,首战告捷。 我市自3月20日起实行“全面禁燃”,而清明节有祭祖的传统,这期间的禁燃工作被视为全面禁燃的首场战役。 清明节前,我市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共同发力,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倡议书,签订责任书,宣传车巡回宣讲,以及在主要道路、村庄、公墓内悬挂“禁燃禁放”“文明祭祖”的横幅,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歌山镇各村防控小队还在山林公墓入口发放菊花,排查烟花爆竹等违规物品。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组织警力排查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对库存情况进行检查。 市行政执法局领导分组带队前往全市镇乡街道指导检查各基层派驻单位的禁燃工作。清明节期间查处的这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就是南市行政执法中队巡查时发现的。执法队员进行了录像,并及时移交至南市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