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凯迪 日前,《东阳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正式发布。这意味着,我市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了行动纲要。 据悉,市委市政府已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并列出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部门、单位、镇乡街道认真研究《责任分解表》,对目标任务和创建责任进行再细化、再落实,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为确保工作到位,市领导、市五创办会以定期考核、通报、第三方模拟测评等多种方式,来督查工作力度,对于影响到全市创建工作考核成绩的有关部门单位,将启动问责程序。 我市虽有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成果基础,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加点多面广,几乎涵盖了政务环境、基础设施、市容环境、社会秩序、法治环境、社会风尚、市民素质、生活环境等方面在内的相关工作。因此,我市将重点围绕四个建设、五项整治、六大行动来积极推动创建工作。 在落实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之外,我市定下了各方面的具体目标: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向上向善”的文明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