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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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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终端用户享受降电价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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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让终端用户享受降电价红利
我市对不合理加价行为“亮剑”
2018-09-27

    □记者 陈云

    本报讯 昨日下午,全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告诫会在市供电公司会议室举行,40多家转供电主体代表参加会议。

    转供电,指的是终端用户未直接向电网企业申请立户或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由其他用电主体内部转供的行为。今年以来,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任务,国家发改委先后下发了5个降价清费文件,分四批实施了10项降价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一些地方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导致降价政策被截留,终端的广大中小微企业普遍未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目前,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已实现降低10%的目标,但政策截留的现象同样存在。经过前期摸排发现,转供电主体重点在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各转供电主体在向租户收取电费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加价现象。

    会上,市物价局强调,所有转供电主体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按要求完成转供电主体与转供电用户之间合同的修订,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另外,我市针对转供电主体的不同特点,开出了不同的“药方”。

    对于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通过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将加大督查力度,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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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日报 要闻 00001 让终端用户享受降电价红利 2018-9-2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