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坐落于东阳市吴宁街道通江路16号1幢2单元301室房屋,该房屋的原不动产权利人为浙江省东阳市房屋建设公司,1996年10月1日金雨桥因向浙江省东阳市房屋建设公司借资建房取得该房屋所有权,2001年8月22日楼含芳向金雨桥购买了该房屋,2013年3月30日,楼含芳又将该房屋转让给了金欲媚,上述叁次房屋转让均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土地使用权均未办理转移登记,现金欲媚申请办理上述房地产的土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