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蒋雯 通讯员 潘卿明 本报讯 1日凌晨零点20分左右,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三大队民警巡逻到诸永高速怀鲁互通时,看到硬路肩上停着一辆小货车,开着双跳灯。民警立即将警车停在后方做好预警,下车了解情况。 走到货车跟前,民警看到一个人趴在车底下,瞬间惊出一身汗,想到此路段是长下坡路段,该货车停的位置又是在紧急避险车道附近,民警立马叫司机爬出车底,转移到护栏外面。 经了解,货车司机宋某途经事发路段时,车子突然失去动力。于是,宋某将车慢慢靠近硬路肩,但是他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也没有在车后方放置警示牌,而是直接钻进车子底下去了。“我就是下去检查一下车子,看看什么原因,没有考虑当时的处境。”宋某面对民警的质问解释说。 最后,民警叫来拖车,把宋某的车子拖到了就近出口,对其因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务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在后方150米放置警示标志,切勿私自检修车辆,避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