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步文 本报讯 昨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赶赴乡镇、看守所,调查取证核实案情。春节假期期间,他们没闲着,一直在排摸线索追捕“漏网之鱼”。 为切实保障生态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根据上级部署,从1月15日起至2月底组织开展“剑锋2号”统一收网行动,突出重点打击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及制品犯罪行为。 森林警察大队会同治安、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和各派出所,密切与相关部门的互通协调,对辖区内的餐馆饭店、农贸市场、花鸟市场、乡村集市、农家乐、食品加工坊、冷冻冰库、中药药店等重点场所开展地毯式突击检查,严密排查山野林区投放野猪夹、捕鸟网、电子诱捕器等犯罪行为。 1月18日中午,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报,有人在湖溪镇某山坳被野猪夹夹到,人已被救脱险。1月20日,经过周密排摸侦查,民警在千祥镇某村抓获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班某,二人次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森林警察大队深入调查发现,同案还有嫌疑人韦某在逃,在办理刑事拘留法定手续后对其进行上网追逃。目前,民警查证他们已累计非法捕获野猪和麂12只、画眉2只。 1月25日上午,南马派出所在南马镇两头塘村山上抓获以“斗鸟”方式涉赌人员18名。民警在法制教育后予以行政处罚,缴获的26只画眉移交野生动物救助单位救助。 2月4日,森林警察大队会同白云派出所,在虎鹿镇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收缴野猪夹6个。蔡某在山上捕猎一只野猪出售、一只野兔自己食用,次日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2月7日,虎鹿派出所配合森林警察大队,在虎鹿镇新陈村抓获嫌疑人田某,收缴野猪夹1个,疑似麂头2个,疑似野猪头1个,当日嫌疑人田某被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同日,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到虎鹿镇蒋村桥村嫌疑人周某租住房内查获报警器80个、野猪夹18个,收缴疑似冷冻麂2只。目前,嫌疑人周某在逃,警方正在追捕中。 另外,市公安局严打涉枪狩猎等违法犯罪,抓获以食用为目的的用汽枪、弹弓打鸟犯罪嫌疑人5人。 自“剑锋2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2月17日,市公安局已抓获涉案嫌疑人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名,另有2名正在追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