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8年被东阳市司法局评为东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所写的辩护词、代理词被评为优秀辩护词、代理词,2009年5月代表国翔所参加浙江交通电台《阿宝路路通》发起的全省20家律师事务所的公益联盟签约。从业之前具有多年的教师工作经验,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座右铭是“以德为本、法律至上、敬业尽责、高效卓越”,执业期间,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做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我市及周边市县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