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东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菊华于1989年7月从西南政法学院(现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当时的东阳市律师事务所,21年来一直从事律师工作。1999年取得高级律师职称。21年来,陈菊华曾先后担任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市总工会、市场服务管理中心、市供电局、世贸城、国厦控股、时代置业、国丰小额贷款等二十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陈菊华擅长办理房地产、金融、继承析产、婚姻家庭、各类合同纠纷、医疗事故及医疗过错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辩护等案件。陈菊华曾成功地为单某某无罪辩护,单某某涉嫌强奸案庭审后被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并被无罪释放。陈菊华所代理的民事上诉、申诉、抗诉案件,有多件成功地被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