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新世纪法律服务所主任,进入法律服务队伍已有14年之久。因新世纪所地处千祥镇,他长期立足于基层,为新农村建设、为当地百姓提供就近、及时、方便的法律服务。历年来认真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充分利用法制讲座、市日等机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帮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针对民间纠纷,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坚持能调则调,尽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诉讼代理案子,积极搜集有利证据,分析研究、吃透案情,坚持原则、据理力争,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14年来始终坚持原则,真正做到“零投诉”,提供的法律服务得到了绝大多数当事人的好评。曾被千祥镇党委评为199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法律工作者”(1987及1988年)等光荣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