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目前共有各级离休、退休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105人。为体现对他们的关爱,使之享受到更多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市决定从9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离休、退休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津贴。 据了解,调整后的离休、退休并保持荣誉的劳动模范、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津贴标准为: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400元;金华市级劳动模范、1956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50元;东阳市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按最高一档标准计发荣誉津贴,不重复享受。 今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的荣誉津贴参照该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