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邓俊 王树友 记者 黄保平 本报讯 因民事诉讼被法院判决的执行款未及时履行,法院将其房产查封,张某在未取得法院准予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房产拆除以领取拆迁补贴。近日,被告人张某因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被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东阳人张某因民间借贷原因与黄某、金某、徐某等人发生了债务纠纷。黄某、金某、徐某先后以张某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将其起诉到法院。 市法院于2013年5月13日、2014年9月11日、2016年10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张某未履行法院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之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2017年4月10日,市法院依法查封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坐落于白云街道某社区的房产。 为了进行旧村改造,2017年5月,张某房产所在村要求全体村民所有房子在2018年6月底拆掉,拆掉每人将补助5万元,如果在2018年6月底前房子不拆掉的话就没有补助。 为得到这笔补助款,今年农历正月,张某请人用挖机将其名下那栋被法院查封、冻结的房屋进行拆除。房屋被拆除后,导致法院生效裁判无法顺利执行。 9月12日,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将张某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