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保平 通讯员 邓俊 黄腾超 本报讯 冒充正规电梯公司业务员,私自向人承接安装电梯业务。近日,犯罪嫌疑人陆某被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1984年出生的陆某,浙江富阳人。陆某17岁那年就进入电梯行业,作为一名电梯公司业务员向客户推销电梯产品。后陆某从公司离职,仍以电梯公司业务员身份,推销各类品牌的电梯业务。一旦业务谈成,陆某便向相应的电梯公司采购,帮助客户安装,从中挣取业务费。 今年1月,胡某打算安装一部电梯,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陆某。陆某就以某电梯公司的名义跟胡某签订了一份电梯设备买卖合同,总价格23万余元,并在合同上盖上某电梯公司的印章。随后,胡某转给陆某9.8万元钱。之后陆某以安装钢结构和发货安装电梯的名义向胡某索要费用。胡某先后向陆某支付了13.6万元。 其间,陆某向电梯安装工崔某支付了3000元材料款,让崔某帮胡某家做电梯井钢结构工程。但由于陆某没及时付钱给崔某,电梯井钢结构还没有做好施工就停了。胡某多次打电话向陆某催促工程进度,陆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 到了4月初,胡某实在等不住了,跑到某电梯公司打听情况,才发现陆某根本不是该公司员工,公司也没有接到胡某的订单。胡某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陆某接到警方接受调查的通知后,于7月13日来到横店派出所投案。 经查,陆某以假冒多家电梯公司的名义,私自伪造公司印章,与他人签订多笔电梯设备销售合同。收取客户的订金后,有部分订单通过自己采购产品完成安装业务,有部分订单根本没有向厂家订购产品,只是拿出少部分订金找人帮客户做电梯井钢结构工程,其余钱均用于个人挥霍。 直到案发,陆某共骗取他人订购电梯款40万余元,均未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