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保平 通讯员 陆晴 近日,市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案件的被告是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及其父母。 数月前的一个假期,家里的大人都去上班了,两个孩子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在村子里玩耍。玩耍过程中,两个孩子拿着打火机点燃了路边堆放的废旧棉布。然而,这火一着起来就迅速蔓延,连带着棉布堆边别人停放着的轿车也被火焰吞噬。周围的村民发现起火马上报了警,消防队员赶到现场灭掉了大火,但原本好好的一辆轿车已烧成一具焦黑的空壳。 事后赶到现场的孩子父母傻了眼,面对眼前的突发状况,两对父母均不知所措,当时也没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 后来车主来到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认为,两个孩子玩火引发车辆损毁,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事故发生时两个孩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两个孩子的父母共同承担车辆焚毁的全部赔偿责任共计27万余元,由两个孩子的家长各自承担一半的赔偿金额。 |